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筑牢医保民生工程,释放改革红利,自2021年2月1日起,提高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一是提高异地安置住院待遇。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起付线不变,一级医院的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按85%不变,二级、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由80%、75%统一提高至85%。

  二是提高转外就医住院待遇。办理转外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起付线不变,医保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由65%提高至75%。

  三是提高城镇职工自行转院住院待遇。自行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起付线不变,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由30%提高至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