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海法宣)在网上遇上主动搭讪的小姐姐,不少男士心中窃喜,但先别忙着高兴,你很有可能遇上了诈骗团伙,其实你面对的不是小姐姐,而是一整个公司。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一起微信诈骗案。

  2017年,田某(已判决)在海沧租赁了工作场所和仓库,招募了吴某等近10人,以扮演未婚女性在“百合网”“世纪佳缘”等交友网站吸引男性用户互加微信进行聊天,在获取对方信任并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向其高价出售公司内所经营的内裤、手镯、情侣装、茶叶、化妆品等假冒伪劣及廉价商品的方式进行诈骗,诈骗数额达到近2万元。其中,被告人吴某为该团伙销售组长,主要从事销售工作并帮助组员实施诈骗,被告人朱某、胡某为业务员,实施具体的诈骗。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胡某、吴某、朱某分别退缴赃款人民币10117.66元、3904元、4176元。

  海沧法院经审理,一审以诈骗罪,判决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决吴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朱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