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连江县检察院以开展专项活动为契机,将“做实行政检察,推进土地领域非诉执行”作为“一院一亮点”创建项目,旨在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助力破解土地领域行政裁定执行难题。

  2021年4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连江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功能,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目标,贯彻落实最严格土地保护制度。

  摸排线索,积极谋划部署

  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辖区内土地领域非诉执行监督线索,对法院生效行政裁定未得到有效执行的案件,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执行难点,细化执行信息,形成监督台账,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进入监督视野。

  通过与涉自然资源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分析研判、到属地乡镇政府磋商座谈等方式,结合案件实际,细化案件分类,提出案件预执行方式。

  专项活动以来,受理土地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件,涉及违法占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件,全部得到回复并采纳,均已整改到位或完成阶段性整改,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一案三查,推动争议化解

  调查中发现,部分案件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土地性质等原因未批先占,擅自搭盖建筑物作为生产使用,后因生产设备搬迁与安置存在难度,经济利益存在损失,不愿履行相应义务,故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法院裁定长期未能得到执行。

  连江县检察院对于此类案件实行“一案三查”,即在审查法院裁定有无错误、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有无违法同时,审查行政争议有无化解可能,运用多元化监督方式推动案结事了政和。

  专项活动以来,先后召开三场土地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公开听证会、一场现场督促磋商会,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释法说理,沟通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促成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已有4起案件当事人将“强制拆除”转化为“自行拆除”,并主动开展补植复绿等修复工作,恢复林地、耕地种植条件。其他案件也逐步通过报批转换生产经营模式、变更土地用途、限期拆除等方式进一步推进。

  凝聚合力,促进源头治理

  针对这几年来连江土地领域非诉执行案件占比高、数量多、分布广等特点,连江县检察院检察人员多次走访自然资源、林业、海洋渔业、农业农村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陈冰检察长也多次带队前往属地乡镇,与主管领导、人大代表等磋商座谈,调查了解辖区内土地领域非诉执行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具体执行办法。

  建章立制,夯实监督基础

  加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类主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建设。

  目前,连江县检察院已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建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协作机制等四大机制,明确了加强线索移送及协作配合、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制度等11项配套制度与重点工作。2022年,连江县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建立与林业、农业农村等其他自然资源类主管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同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下一步,连江县检察院将继续主动作为、加强协调,强化机制创建,推动建立土地等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做实行政检察,促进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