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溪县检察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成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领导小组,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宣传教育常态化。定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督导员、志愿者队伍、保洁人员开展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和有关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设立专门宣传栏、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内容,营造浓厚的环保宣传氛围;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

  二是硬件配备保障到位。设置垃圾分类站,张贴醒目分类标志,在办公大楼各角落配备分类垃圾箱,保证位置合理、标识规范、摆放整齐,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

  三是落实工作成效。建立基础台账,督导员定时巡逻、登记;各部门强化对本部门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督促本部门人员按分类要求投放垃圾;对不按规定、未准确投放的,物业组织人员随时清理,组织二次投放,确保分类投放正确。

  各种责任监督的完善和落实,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进入良性运行环节。

  (张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