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午高峰,在鲤城区紫华路,一名外卖小哥由于在骑车时低头看手机,与对向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

  雨天“低头”骑车 外卖小哥酿事故

  泉州网4月30日讯 (记者傅恒 通讯员王小敏 文/图)4月27日午高峰,在鲤城区紫华路,一名外卖小哥由于在骑车时低头看手机,与对向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

  朱某低头看着手机

  鲤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路边停着两辆发生事故的电动车,其中一辆车上还放着两个外卖配送箱,两名骑手因受伤均已前往医院接受治疗。附近几名群众告诉民警,事故其中一方是一名外卖骑手,当时应该是赶着送餐,边骑车边用手机拨打电话,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

  民警调取了事故地点周边道路的监控查看,并对事故双方进行初步询问后得知,当天12时03分许,外卖配送骑手朱某驾驶丰泽57×××牌号二轮电动自行车由东往西行驶至紫华路13-13号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黄某驾驶的鲤城Z2×××牌号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黄某全身多处挫伤及两车损坏。监控视频显示,在事故发生前十几秒,朱某单手骑车,另一只手拿着手机低头查看,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面对民警的严肃教育,朱某表示,当时自己正在给要送餐的顾客打电话,没想到发生了事故,现在已经认识到错误,今后一定会认真改正。

  目前,朱某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手中持物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20元。同时,交警对相关外卖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骑手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鲤城交警提醒,根据《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应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不得有拨打电话、使用手机、单手驾驶等影响驾驶的行为。

  责任编辑:黄冬虹